人民陪审员董春梅: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赵雨秋 汲晏如 发布时间:2026-03-02 浏览次数:344
新沂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董春梅,虽非法学专业出身,却怀揣一颗法治赤诚之心,在法庭参审、调解一线、普法日常中诠释着基层司法参与者的责任与坚守。近日,因工作表现突出,董春梅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通报表扬,荣获“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称号。
履职尽责 做好公平正义“守护者”
“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这是董春梅常挂在嘴边的话,更是她履职路上的行动指南。
凭着对法律事业的敬畏与向往,董春梅始终保持着学习的热忱。不囿于法律书籍,平时,她格外关注法治类社会新闻,从真实案例中积累法律知识。遇到身边人发生摩擦时,她总是主动上前劝解,慢慢成为大家信赖的“说理人”。经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后,她更是将学习摆在首位,在她看来,陪审员的“群众视角”也要用法律知识去支撑、去表达。
面对陌生的法律领域,她主动克服“本领恐慌”,手边的《民法典》《刑法》等书籍已被翻得卷边,页间写满笔记;法庭内外,她虚心向法官请教,努力将晦涩的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 “群众语言”。她总是说,陪审工作既要知法懂法,更要用心用情,唯有带着同理心倾听诉求,才能让司法裁判既合法理,更贴民心。
参审赋能 架起温情调解“连心桥”
自2023年12月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董春梅已参与审理案件36起。在她眼中,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是亟待化解的 “心头事”。其中,一起长达八年的租赁合同纠纷,令她至今难忘。
该案中,被告因工厂倒闭、身患重病陷入困境,原告则因权益受损情绪激动,双方僵持不下。董春梅参与调解时,没有急于谈法条,而是先耐心倾听原告诉说其八年的委屈,再主动上门,用“拉家常”的方式向行动不便的被告讲清情理法理,同时也体谅他的实际困境。
她的耐心倾听、真诚共情与依法说理,逐渐消融了双方的隔阂与坚冰。最终,被告当场支付2.8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求,这起积怨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相关情况被《江苏法治报》《江苏经济报》宣传报道。
普法惠民 传递基层法治“好声音”
董春梅有记录和复盘工作的习惯,每次陪审后都会整理心得、总结经验。她也常在日常生活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分享陪审见闻,成为法律的“义务宣传员”。
在社区,她结合邻里纠纷、家事矛盾等身边案例,用接地气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让居民听得懂、记得住,潜移默化提醒大家 “遇事找法、解决靠法”;她还与其他人民陪审员组建 “普法小分队”,走进社区、校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履职过程中,董春梅始终恪守廉洁底线,以一身正气维护司法公正。正如她所言:“人民陪审员的信任是群众赋予的,唯有干净做事,才能不负所托。”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董春梅以脚步丈量民情,以真心化解纠纷,以行动传递法治温度,在平凡岗位上默默书写着人民陪审员的担当,让法治阳光温暖更多人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