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罪犯严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6-02-26 浏览次数:260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罪犯严平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6)苏0508刑更5号
罪犯的基本情况:严平,男,1982年12月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319821202261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苏州市姑苏区彩香新村三区14幢二单元502室(户籍所在地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广洋湖镇白鼠村七组39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24年9月5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取保候审,2025年9月5日被该分局解除取保候审,2025年9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严平以身体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已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陈法官、季书记员,68856130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