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关于罪犯许向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6-02-11 浏览次数:273
罪犯许向阳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作出 (2026) 苏1324刑初19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许向阳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现判决已生效。罪犯许向阳以其患有糖尿病、癫痫、高血脂、精神病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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