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司法“急救”助三十年医疗老厂重焕新机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李婉玉 发布时间:2026-02-09 浏览次数:381
当近百万元债务压向一家三十年的医疗器械老厂,当稀缺许可证濒临注销、数十名员工站在失业边缘,司法的“选择题”从不是简单的“拍卖”或“清算”。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危困企业、稳定市场秩序”的核心职能,吴中法院以执破衔接为纽带,精准识别企业拯救价值,快速推进某医疗器械公司破产和解程序。今天,让我们一起拆开这颗“极限救援”的时间胶囊,共同见证这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执破衔接拯救企业
1996年春天,在许多区域还未开发的时候,这家医疗器械公司率先挂起牌子,三十年来积累了完备的行业资质与稳定的运营基础,更拥有全国稀缺的“体外冲击碎石”医疗器械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拥有一整套系统化、完整化生产该类医疗器械的无形技术与硬件设备,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对外出口该类器械的老牌企业。然而,随着2020年公司创始人的离世,创始人的亲属之间为争夺公司控制权而陷入多年诉讼,企业经营因此陷入停滞,逐步产生近百万元外债,最终陷入债务困境。
吴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若按常规程序推进破产清算,企业持有的医疗器械许可证将随破产程序终止而失效,多年积累的行业资源与技术沉淀将付诸东流,公司数十名在职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更是遥遥无期。秉持破产保护理念,法院迅速启动执破衔接机制,并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成功转为破产和解程序。
多方联动推进和解
和解之路的关键,在于凝聚债务人偿债诚意与债权人支持共识。管理人入场后,法院指导其建立“分层递进式”沟通机制:针对大股东,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和解的法律路径与责任义务,鼓励其主动承担偿债责任;针对债权人逐一发送《偿债承诺书》,说明企业的核心价值——医疗器械许可证的稀缺性、企业恢复运营后的偿债能力,以及清算与和解两种方案下的受偿差异。
大股东深知企业存续的重要意义,积极响应并主动提供和解方案,承诺全力筹措五十余万元履行偿债义务。
司法护航彰显成效
吴中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精神,简化不必要的环节,指导管理人快速拟定破产和解协议草案,对无异议债权采用“清单式”确认,将和解方案表决程序压缩至5天。最终,在多方高效协作下,债权人在充分了解企业拯救价值与和解可行性后,认可和解方案更能保障自身权益,《破产和解协议草案》经全体债权人表决获得全票支持通过。协议明确,债务人将按约定分11期足额履行偿债义务,最终实现所有债权人100%受偿,远超清算程序下的清偿预期。目前,和解协议已进入履行阶段,企业逐步恢复正常运营,数十名员工的工作岗位得以保住,核心医疗器械许可证继续有效,“司法急救”得以完成。会场外,那张被员工称为“镇厂之宝”的医疗器械许可证已然焕发生机,像一枚司法勋章,静静诉说着三个月极限救援的故事。
“生物医药+大健康”是吴中核心产业之一,本案是吴中法院以执破衔接为抓手,通过精准识别、精确救治拯救医疗企业,引导与助推辖区核心产业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稀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近百万元待清偿金额、数十名职工悬着的心,最终都在法徽下找到了最优解。吴中法院用“执破衔接”的速度与温度证明:司法不仅是裁判是非的刻度,更是拯救企业、稳定就业、护航产业的“隐形引擎”。当机器再次轰鸣、当债权实现“零折扣”、当员工“100%”支持,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某家企业的复活,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动人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