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法院)关于罪犯赵小燕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6-02-06 浏览次数:183
罪犯赵小燕,女,1989年9月6日生,汉族,大专文化,个体,住浙江省龙港市。赵小燕因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25年7月4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赵小燕以其系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其于2025年8月16日生育一子,系哺乳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本院决定对赵小燕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零十二天。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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