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千彩,女,汉族,1963年5月17日生,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及现住址均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映象西班牙小区2号楼2单元302室。

本院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了(2023)苏0703刑初209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罪犯孙千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2026年1月30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 刑终 170 号刑事判决书维持孙千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的判决。

判决作出后,罪犯孙千彩以其患有乳腺癌严重疾病,现处于晚期,已经淋巴、肺、骨转移,需要定期去肿瘤医院治疗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2月6日至2月9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之前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联系电话:85295776。

 

二O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