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钱秀凤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通 发布时间:2026-02-04 浏览次数:120
江 苏 省 海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25)苏0685刑更12号
罪犯钱秀凤,女,汉族,小学肄业,农民。
本院于2025年9月23日作出(2025)苏0685刑初305号刑事判决书,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罪犯钱秀凤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当日,罪犯钱秀凤以其患有胰腺癌症晚期,需要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委托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组织诊断和医学条件审核,罪犯钱秀凤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罪犯钱秀凤暂予监外执行。
二○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