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罪犯刘茜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6-02-03 浏览次数:578
关于对罪犯刘茜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6)苏0508刑更3号
罪犯的基本情况:刘茜,女,1996年6月1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1321199606106468,汉族,大专文化,捕前系长沙科赋互动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西条巷铁路宿舍84-1栋401,户籍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何家巷7号。
本院于2026年1月21日作出了(2026)苏0508刑初5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刘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在2026年2月3日生效。
2026年1月29日,罪犯刘茜以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于2026年2月3日立案,现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姚法官、温书记员,68856127
二○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