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王祥排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 发布时间:2026-02-03 浏览次数:200
关于罪犯王祥排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2025)苏0706刑初83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王祥排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前,罪犯王祥排以其患有心脏功能不全等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本院审查、报请上级法院同意,本院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2025)苏0706刑更29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对罪犯王祥排暂予监外执行,已送达罪犯王祥排本人,并交付执行。现将罪犯王祥排暂予监外执行案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