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缪克喷,男,1957年1月16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0114195701162434,,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话园22号301室。缪克喷因犯诈骗罪于2025年10月1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生效后,缪克喷以身患不稳定型心绞痛(高危)等多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联系电话025-83577202,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1号楼法院刑庭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