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踞菜场收取保护费 六名菜霸被判刑
作者:金琦 发布时间:2015-07-09 浏览次数:375
2013年底,南通市某论坛上出现的一篇网帖曾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发帖人自称在南通市港闸区做蔬菜生意,有一伙人强行收取保护费,导致许多菜贩不敢来收菜,菜农地里的菜也卖不出去。网帖一经发布便引起了警方的关注,经过缜密侦查,这一盘踞在港闸区菜场多年、强行向菜贩收取保护费的犯罪团伙迅速落网,并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5年7月8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团伙主犯任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五名成员因相同罪名分获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团伙的组织者任某今年49岁,山东临沂人,10多年前和老乡来到南通,在港闸区承包农田种植芹菜为生。刚开始,为了芹菜的销售,任某与老乡一起跑过苏州、上海等地贩卖,有时也会帮他人介绍生意。等到本地芹菜市场形成,销路打开,外地菜贩纷纷上门收菜,任某看着菜场日渐红火的生意,他动起了歪脑筋。2008年,任某找到老乡张某,二人一拍即合,决定圈占“势力范围”。二人随即纠集任某某、许某等多名人员,以南通市港闸区芹菜市场系其发展形成为由,向前来收购芹菜的菜贩收取保护费。为掩人耳目,他们以为菜贩介绍菜源为名,定期安排人员到各个菜场巡视,遇到不愿意缴纳费用的菜贩,他们即以拳脚“伺候”,同时威胁菜农不准将蔬菜出售给这些菜贩。为了能够做成生意,菜贩们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从2008年下半年至本案案发时,任某等人按2000元/月至5000元/月不等的标准向吴某、张某、黄某等多名被害人强行收取保护费,敛财30余万元。
港闸法院审理认为,任某等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均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