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送达变现场调解 高效定分止争促和谐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冯卫宁 蒋高尚 发布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136
“真是太感谢了,本以为这事只能对簿公堂,没想到您跑一趟就圆满解决了,省去了我们不少麻烦!”邳州法院速裁庭法官在上门送达途中,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王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原来王某与被告李某因买卖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将李某诉至邳州法院。案件受理后,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便捷方式,向被告李某送达诉讼文书,却因对方联系方式变更、地址不正确,导致送达接连受阻。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前往被告李某住处开展现场送达。
抵达李某住处后并没有见到其本人。承办法官通过向周边邻居打听,辗转通过居住在附近的李某亲属,最终与被告李某取得了联系。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核心症结在于其近期经济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全额偿还,并非故意拖欠。
考虑到本案标的额不大,双方此前关系一直很好,承办法官当即与双方沟通,提议在被告住处现场组织调解,力争即时化解纠纷。这一提议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李某细致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支付欠款的法定义务及逾期不付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问题、积极履约;另一方面也引导王某换位思考,理解李某当下的经济困境。从邻里情分、法律规定再到实际困难,逐渐抚平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最终,双方现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李某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履行付款义务,原告王某也主动体谅其难处,对还款期限酌情宽限。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曾经的争执化作握手言和的释然,一场买卖合同纠纷在上门送达的服务中圆满化解。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从“程序送达”到“现场解纷”,这场暖心调解是邳州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近年来,邳州法院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调解工作融入案件办理各环节,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让司法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