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双塘法庭:妥善化解百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胡倩 赵雨秋 发布时间:2026-01-22 浏览次数:127
土地纠纷不仅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一方乡土的安定和谐。近日,新沂法院双塘法庭妥善化解百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充分彰显了司法温度与担当。
杨某租赁百余户村民的土地用于种植苗木,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后杨某因经营困难,拖欠村民两年租金。多次催要无果后,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致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员迅速查阅卷宗、梳理案件事实,了解到案件涉土地总面积广、租金多。案子在堂上审,不如到地里看。承办人员下沉村居,向村委会了解情况,并与村书记、村干部一起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纠纷地块和苗木生长情况。看着眼前已长成规模的园林苗木,如果杨某未支付到期租金,根据合同约定,村民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若判决解除合同,清除上万棵苗木无疑给法院强制执行增加了操作难度,同时,大量苗木被清除、损毁也会导致生态资源浪费,悖离民法典规定的“绿色原则”。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土地的规律,也是农事的本分。承办人员从土地永续利用和生态资源保护的角度,向杨某和10余名村民代表释法明理,并和村书记、村干部一起疏导村民情绪,合力化解纠纷。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村民担心杨某拖延支付租金、耽误农时,杨某顾虑苗木损失。承办人员采取“面对面”和“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杨某释明,长期拖欠租金已构成根本违约,解除合同条件已然成就,拖延支付只会增加违约成本;另一方面,引导村民理性评估,向村民说明若判决后被告无力清除,法院强制执行涉及苗木处置的专业难题和时间成本较大,土地恢复耕种的时间可能进一步推迟。
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不仅保障村民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也避免杨某因无力处置苗木而被强制执行的困境和生态资源浪费的不良后果,实现了“纠纷化解、地尽其用、绿色生态”的多重效果。
村民代表王某签完调解协议后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法官这么快帮我们解决了,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法官考虑得太周全了!这些苗木是我十多年的心血,我回去挑选成熟的苗木尽快出售,争取早点把租金交到乡亲们手里。”杨某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这100起土地纠纷案件饱含乡亲们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不仅要看到乡亲们对土地的情感依赖,也要考虑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原被告之间找到法理情相交融的最佳平衡点。”承办法官肖伟表示。
该系列土地纠纷的妥善化解,是新沂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不仅维系了乡土民居的和谐温情,更解决了地上附着物的“活体”特性带来的执行难题,实现“案结事了”和“物尽其用”的有机统一。
这片曾经被纠纷“冻结”的土地,如今,在冬日暖阳的浸润下重新焕发生机,期待下一个春天的如期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