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罪犯陈叶纯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次数:666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2025)苏0192刑初208号刑事判决,以陈叶纯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前,罪犯陈叶纯以其哺乳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初查后认为陈叶纯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罪犯陈叶纯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