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法院)关于罪犯王沙沙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1-06 浏览次数:131
罪犯王沙沙,女,汉族,1990年4月10日生,初中文化,住南京市。2025年12月18日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现判决已生效。2025年12月18日,王沙沙以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罪犯王沙沙,女,汉族,1990年4月10日生,初中文化,住南京市。2025年12月18日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现判决已生效。2025年12月18日,王沙沙以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