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6113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龄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张敏

1986-11-2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0年6个月

2024年1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4)苏01刑更269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刑7个月

表扬4次

刘立见

1972-3-2

盗窃罪

3

首次减刑

减刑7个月

表扬2次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