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周杨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淮安 发布时间:2026-01-08 浏览次数:129
本院(2023)苏0826刑初38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周杨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现罪犯周杨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方法官,联系电话0517-83599670。
本院(2023)苏0826刑初38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周杨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现罪犯周杨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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