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于广敬,男,1973年11月2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092219731102391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滨海县天场镇辛荡村二组40号。2025年9月25日本院做出(2025)苏0922刑初446号刑事判决书,以赌博罪判处于广敬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判决后,罪犯于广敬以身体患病为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经查,罪犯于广敬患乙肝肝硬化疾病,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诊断意见书,认为于广敬病情符合罪犯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罪犯于广敬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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