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罪犯左孝龙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1-05 浏览次数:397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左孝龙,男,1975年10月23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032319751023481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林头村4队80号。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5年10月31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5年10月21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5年12月16日被逮捕。因病未羁押。
本院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2025)苏0311刑初434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现罪犯左孝龙因患病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7日)。欢迎社会监督,如有情况,请于2026年1月7日17时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映。
监督电话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