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罪犯孙海棠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6-01-04 浏览次数:679
罪犯孙海棠。孙海棠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2023年10月23日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经该局决定监视居住,2024年4月25日经该局决定取保候审;2025年1月10日经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5月20日经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年6月25日由常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日因看守所不予收押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5年6月27日作出(2025)苏0581刑初685号刑事判决,以孙海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案件生效后,本院于2025年7月8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并移交公安机关执行。2025年11月,孙海棠以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委托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对罪犯孙海棠进行组织诊断。2025年12月19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委医字第126号意见书,认为罪犯孙海棠系冠心病、不稳定心绞痛、陈旧性心梗、心功能Ⅱ级、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组、2型糖尿病、颈动脉硬化,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
经查,罪犯孙海棠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不宜收监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孙海棠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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