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日,来吴江法院执行局领取工资的张阿姨和几位同事喜上眉梢,“本以为老板跑了,工资肯定是拿不到了,没想到法院把我们的工资全部执行回来了,真是感谢法院!”

 

今年8月底,吴江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吴江一家纺织有限公司的十余名工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所在工厂拖欠自己的工资,申请总标的为41000余元。执行局法官接手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经了解,该纺织公司对外欠款高达100余万元,其法定代表人早已下落不明,工人们为讨工资此前已经多次到当地镇政府反映情况。法院立案后,执行局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封了纺织公司仅有的两台烫金机,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期间,该纺织公司的其他债权人突现出现,并称纺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许诺要用这两台烫金机抵扣债务,因此坚决要求法院将查封的现有财产直接执行给他们。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多次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耐心地对其释法析理,明确告知工人工资有优先清偿权,而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由于被查封的两台烫金机有部分缺损,评估整体处置的底价根本无法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为切实保障工人利益,尽可能地实现其他债权人债权,执行局积极协调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扩大宣传,最终以84000元的价格拍卖成功,在全额支付工人工资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清偿了其他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