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智慧解千结 多元施策终破局
作者:刘悦梅 发布时间:2025-12-24 浏览次数:466
很高兴与大家分享一起由我院一审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涉及小镇公司将其开发的商品住宅小区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建筑公司施工。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依约开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款支付、工期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最终导致建筑公司停工。经多次协商仍未复工,小镇公司遂向建筑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建筑公司收到通知后不同意解除,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镇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已完工的全部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并确认其对已施工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后,小镇公司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其发出的解除通知送达时合同已解除,并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因单方停工及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本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标的额逾亿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特殊背景:小镇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已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对外销售。工程长期停工导致数千户购房业主无法按期收房,群众多次集体信访,矛盾日益激化。为及时化解纠纷,我院曾就合同解除问题作出先行判决,但当事人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案件发回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重新组成合议庭,由我担任审判长兼承办人。此时双方当事人矛盾已极为尖锐,购房业主情绪焦虑,集体上访频发。如何有效化解纠纷、推动项目复工,成为案件审理的核心难题。
在我院合议庭的共同努力下,在工程所在地苏州中院的大力配合下,在省住建厅、安监部门、税务部门及苏州市吴中区、街道党工委的多方支持下,经过两个多月的协调工作,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顺利履行,项目成功复工。复工后不到一年,房屋陆续交付业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回想起来,感觉自己办的这个案件还是特别有成就感的。
回顾此案的审理过程,纠纷的成功化解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
第一,找准症结,对症下药,赢得信任。案件移交至我审理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十分尖锐。尤其小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一位来自台湾省的投资者,在苏州进行项目投资后,整个开发过程推进不顺,加之诉讼持续时间较长,使他对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乃至最高人民法院,均抱有较强的不信任情绪。
若当事人对法院、合议庭或主审法官缺乏信任,后续的调解协调与矛盾化解工作便难以顺利推进。在此情况下,我们合议庭细致梳理案情,对双方提交的每一份证据逐一分析,力求找准问题症结。当时正值新冠疫情防控期,无法前往项目所在地出差,我们便通过远程视频和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深入了解各方确切的诉求,探究其背后隐藏的真实意图,最终精准锁定案件争议焦点,并围绕这些焦点开展了“背靠背”谈话。
我们明确指出了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经过层层剖析,特别是在苏州疫情缓和、我们得以出差当地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长达八小时的面对面交流。此次交流后,那位台湾实控人对合议庭彻底改观,向我们竖起大拇指,表达了充分的信任。我至今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我说:“刘法官,全部交给您,您做主。只要您认为方案可行,我们当事人全力支持。”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成为最终纠纷顺利化解的关键。这是我想要阐述的第一方面经验。
第二,多方协调,形成合力,是纠纷得以彻底解决的关键。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苏州法院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省安监部门、省住建部门、税务部门等省级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苏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吴中区有关部门,尤其是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经过我们持续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原则性意见,决定解除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筑公司退场,同时引入新的建筑企业进场复工续建。然而,原则性意见的落地执行尤为关键。为此,我们主动走访省安监部门、省住建厅、省国税地税等部门,详细了解大型机械设备退场的审批流程、项目复工所需手续、工程资料清点交接程序,以及税务发票开具和税收承担等问题。
在掌握各方面政策与流程后,我们向双方当事人提出具体建议,推动其进一步对接协商。待疫情形势缓和,我们亲赴项目所在地苏州,在苏州中院的支持配合下,与苏州市住建、税务、安监等部门直接对接,同时与吴中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党工委深入沟通,就退场与复工所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逐一协调。最终,在多方形成的合力之下,调解方案得以确定,并具备了扎实的落地条件。
第三,跟踪协调,监督履行。调解协议共包含16项条款,涉及工程资料的清点与交接、大型机械设备的退场、工程款项的支付、利息的计算与支付、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多项内容。如何确保当事人达成的书面调解协议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合议庭和法官后续工作的重点。
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我们继续加强联动,协调各行政机关推进大型机械设备退场的审批手续,协助小镇公司办理复工续建的相关审批。同时,我们积极督促发包人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数千万元工程款支付义务。在我们的持续推动下,小镇公司在协议签署后不到三天内,将约定的3000余万元工程价款汇入法院账户,待调解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后,即及时转付给建筑企业。
此外,我们还协调鉴定机构退还相应鉴定费用。在合议庭的全程督促与协调下,全部16项调解协议内容均得到完整履行。协议签署后较短时间内,建筑公司即完成大型机械设备及人员的全面退场,相应施工资料经清点后顺利移交。随后,小镇公司迅速引入新的施工企业进场复工续建。复工后不到一年,小区顺利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陆续向业主完成交付。
所以对于一个矛盾纠纷这么大、争议这么大、标的额又相对非常高的纠纷,最终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真是觉得成就感满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