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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12月19日,兴化法院综合办法官助理张子逸走进市昭阳湖初级中学,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阳光”为主题,开展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大家好!十几年前,我也和在座的一些同学一样,有点调皮,就坐在礼堂里听法院的前辈普法。”

宣讲伊始,法官助理张子逸一句亲切的开场白,瞬间拉近了与在场学生们的距离。他从“学长”的视角出发,分享了自己学生时代的经历,坦言正是当年播下的法治种子,引领他走上了法院之路。

这种“自己人”的共鸣感,让现场气氛轻松而专注。

“欺凌只是同学间的玩闹吗?”“遇到欺凌该怎么办?”

张子逸通过情景提问、案例剖析等方式,引导学生思考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他结合校外不法分子针对学生的勒索案例指出,欺凌行为不仅关乎道德,更可能触及法律底线,诸如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均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同学们在互动中逐渐意识到,面对不当行为,“沉默不是金,报告不是错”,敢于发声、理性应对才是保护自己与他人的正途。

围绕“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张子逸从法律角度提出具体建议:一是增强法治意识,明确行为边界;二是学会自我保护,遇险及时求助;三是争做“保护者”,在能力范围内支持同伴。

他勉励学生们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培养理性、友善的处事方式,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青春成长的坚实铠甲。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今后,兴化法院将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与现实需求,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内容供给,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以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晴朗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