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杜志民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285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24日,本院作出(2025)苏0115刑初436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杜志民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后杜志民以被诊断主动脉夹层形成,建议住院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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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