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刘雪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345
罪犯刘雪,女,2000年2月21日出生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公民身份号码320721200002215023,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刘沟村七队148号,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状元府小区25号楼一单元403室。
罪犯刘雪因犯盗窃罪,于2025年7月2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后罪犯刘雪提出上诉,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6日判处罪犯刘雪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刘雪以其系哺乳期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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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