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三十年来新收知识产权案件近三十万件—— 守护创新之火,书写知识产权华章
作者:中国知识产权报 姜旭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43
30年来,江苏法院累计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9.93万余件,审结29.08万余件,年均增长率分别达31.49%和30.97%;审判体系历经持续建设,建成立体化知识产权审判格局……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发布《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报告(1995-2025)》。该报告系统梳理并全方位展示了30年来江苏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文化繁荣、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筑牢创新基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江苏法院始终将加强科技创新保护置于核心位置,30年来共审结涉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技术合同等技术类案件2.3万余件,先后出台75项服务保障文件,率先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面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命题,江苏高院专题调研并出台12项司法举措,精准服务5G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全国首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案在江苏落地裁判,依法认定被告反向剖析原告芯片,非法复制其中布图设计并以商业目的销售芯片等行为构成侵权;苏州法院审结的“AI文生图”案,探索解决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中知识产权难题的裁判规则,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难题提供了早期裁判探索。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心脏”。江苏法院不仅依法妥善审结商业秘密侵权、犯罪案件1748件,更在在全国率先出台裁判规则指引,积极回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在一起涉及世界领先“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纠纷案中,判决被告赔偿2.02亿元,创下当时国内技术秘密案件判赔纪录。
繁荣文化生态
文化繁荣离不开版权的精心呵护。30年来,江苏法院共审结著作权民事案件超13.65万余件、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1062件。
在激励创作创新方面,自1984年江苏高院妥善审结全国首例著作权纠纷涉《十六号病房》电影作品案以来,江苏法院相继审结涉齐白石画集、茅盾手稿、《傅雷家书》、叶兆言小说等一系列涉知名作家、书画家作品著作权纠纷案。30年来,江苏法院积极探索新类型著作权案件裁判规则,先后审结涉定制家具实用艺术品、字库字体、动漫游戏、体育赛事、开源软件、AI文生图等一批新类型案件,明确不同类型作品的独创性标准和保护路径。
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江苏法院审结了涉宋锦、云锦、绒花、梳篦、苏绣、紫砂壶、昆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纠纷。比如,在一起涉苏绣绣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法院充分肯定并保护绣娘的独创性劳动成果,促进刺绣文化传承。为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创新与发展,江苏法院出台推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十五条司法措施以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动方案。
维护竞争秩序
30年来,江苏法院通过强化商标保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相关案件超10万件,致力于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在涉“盼盼”防盗门商标被侵权案中,法院依法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被告赔偿1亿元,创下国内商标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额纪录,彰显了打击“傍名牌”的司法决心。30年来,江苏法院加强对知名字号、传统老字号保护,先后审结攀附“吴良材”“稻香村”“同仁堂”“雷允上”“宝庆银楼”“唐老一正斋”“蒋有记”等一批老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发展。
江苏法院依法惩治强制“二选一”、强制搭售、刷量炒信、算法歧视、流量劫持、大数据杀熟、恶意投诉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网络黑灰产业;江苏法院先后审结全国首例涉平台强制“二选一”、微信账号交易、游戏代练、恶意干扰搜索排序的“万词霸屏”、搬家软件“盗图抄店”等一批典型案件,为类案处理提供规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