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春的清晨,薄雾还未散尽,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楼前渐渐聚集了二十多位居民。62岁的汪大爷站在人群前方,望着这栋他再熟悉不过的大楼,眼神复杂。当看到法院的车辆驶近时,他和几位老职工不约而同地向前几步,站在了大楼的出入口前。

“这栋楼是我亲眼看着一砖一瓦建起来的,”汪大爷的声音带着哽咽,向走近的法官说道,“我在公司干了有二十年了,当时大楼建成时,我就买下了房子。现在公司说没就没了,连办公室都要被拍卖掉,我们这些老职工往后该怎么办?”

这天,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陈斌带队原本计划对这栋破产企业的大楼进行现场勘验,却被眼前这一幕拦在了门外。汪大爷情绪激动地向陈斌说:“公司都垮了,物业也没人管,你们又要卖办公室,我们以后怎么办?”老人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这栋整体6层、局部8层的商住综合楼,曾经是公司辉煌时期的见证。外墙虽已斑驳,但仍能看出当年的气派。整栋楼除了第四层800余平方米的办公区域尚属破产财产外,其余部分早已出售给像汪大爷这样的老职工和外来商户,还有一些被公司用来抵债。

这家成立于2004年的建设公司,曾经是横跨多省市的建筑企业,巅峰时期同时在建项目达十多个,拥有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这个“金字招牌”。然而,近年来因经营不善、实际控制人病逝,特别是一级总承包资质被转让后,公司资产负债比严重失衡,渐渐丧失了清偿能力,走到了破产倒闭的边缘。2023年9月,清江浦区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案。

面对居民的阻拦,承办法官陈斌没有强行进入,而是选择站在人群外耐心倾听。

汪大爷指着墙面上渗水留下的污渍说:“法官同志,你们看看这墙面!去年冬天水管爆了三次,每次都要停水好几天。”旁边一位商户补充道:“监控系统早就瘫痪了,光是我们这一层,去年就被偷了三家。”

大楼的居住环境确实令人担忧:外墙斑驳脱落,院内杂草丛生部分窗户玻璃破损,楼道里隐约可见杂乱的电线。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担忧地说:“最怕的是晚上,整栋楼黑漆漆的,连个保安都没有,我们晚上都不敢单独出门。”

此情此景让陈斌陷入了沉思:“破产不是一破了之,每一起破产案件背后,都是活生生的民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陈斌认为,法院既要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更不能让普通群众为企业的失败买单。

在陈斌的推动下,法院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街道办、派出所、住建部门、破产管理人等多方力量,推出“临时接管+自治衔接”的管理模式——先由破产管理人垫资解决最紧迫的民生问题,同时筹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长效机制。

维修工作迅速展开。管理人垫资修复了爆裂的水管,更换老化线路,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承担起了物业管理的职能。短短一个多月,大楼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夜晚,当楼道重新亮起灯光时,居民们自发聚集在楼下,汪大爷感慨地说:“终于有人管我们了。”

与此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筹建工作也在积极推进。由于大楼无法办理正式产权,陈斌参照《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推动成立由街道办、辖区民警、村委会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汪大爷被居民们推选为业主代表之一,参与到大楼的管理中。

随着物管会的成立,大楼的管理逐步走上正轨。监控系统24小时运转,水电供应稳定,专业的保洁和保安队伍也陆续到位。汪大爷现在成了物管会里最积极的成员之一,他每天都要在楼里巡视,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现在晚上楼道灯都亮堂堂的,监控也到位了,大家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他笑着说。

随着物业管理步入正轨,80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办公设施得以顺利拍卖。破产管理人也积极开展财产追收工作,通过多起衍生诉讼,成功追回财产340余万元。

今年10月,破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管理人的履职费用、垫付资金得到支付,破产企业职工债权获得100%清偿,税收债权也实现了近50%的清偿。

站在焕然一新的大楼前,全程参与此案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高勇感慨地说:“这个案件让我们看到,破产清算不是终点,而是新生的开始。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法院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更守护了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