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128日立案公示

姓名

出生日期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张超

1983年7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

假释

表扬3次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