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毒转卖朋友 中年女子获刑七年
作者:庄园 发布时间:2015-07-02 浏览次数:407
现年40岁的河南籍女子周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四处打工谋生。2013年,周某应老乡的邀请前往北京,帮着老乡一起卖服装。辛苦的劳作并没有让周某的生活变得更好,2014年4月,周某在朋友的“热情邀请”下吸了第一口毒品,从此染上了毒瘾。
为了低价买毒,周某从熟人介绍当面买毒的传统方式慢慢拓展到了网络空间。2014年11月,周某在某游戏网站的贴吧内看到一篇帖子推销某酚。所谓的某酚是吸毒圈内人的暗语,意为冰毒。根据帖子的提示,周某联系上了该网站某聊天版块的版主,以优惠的价格从该版主处购买冰毒15克。周某通过某银行的网上交易平台将款项汇入对方指定的游戏账户中,并按照版主的指示,于数日后在昆山某镇某旅店对面的大树下的包裹中拿到购买的冰毒。
此时的周某已离开北京数月,来到常州打工,并不顾在老家已有丈夫的事实,与新结识的毒友“男朋友”徐某共同居住。从网上买到毒品后,周某背着徐某将冰毒藏在衣柜底部,每周吸食两到三次总约半克。
2014年12月23日的晚上,徐某的朋友王某来到两人的暂住地,欲购买冰毒。周某便从自己的“存货”中拿出1克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
当晚9时许,武进滆湖派出所会同鸣凰派出所、巡防大队,根据线人提供的线索,对周某、徐某的暂住地进行了搜查。听到警察声音后,周某立即将自己的冰毒存货从二楼窗口扔下。后警方在一楼水泥地上查获疑似冰毒。
经审理查明,案发当日,周某在武进某小区的暂住地内将冰毒约1克贩卖给王某,得款人民币300元。当日21时许,周某在其暂住处被查获,当场查获疑似毒品3包,经鉴定,查获的疑似毒品净重13.07克,均检见甲基苯丙胺成份。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数量在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