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25〕苏南狱减建字第71号
罪犯孙清,男,现在江苏省南京监狱八监区服刑。
2020年6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刑初4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孙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九千六百四十九元。
罪犯孙清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孙清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