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进法庭,联动解纷保障重大项目推进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鲁超 汪闰月 发布时间:2025-11-28 浏览次数:117
为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保障区域发展大局,吴中法院以人大代表监督联络站为依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协同解纷,成功调处涉通苏嘉甬高铁项目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既保障重大交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又全面兼顾各方合法权益,以司法赋能基层治理,护航发展大局。
小案牵大局:土地腾退遇梗阻
2009年10月,金某某与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土地用于经济作物种植,租期至2024年10月。自2022年开始,金某某未按时支付租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多次催收无果,集体经济收益持续受损。同时,金某某租赁土地部分区域被纳入通苏嘉甬高铁项目沿线范围,需尽快腾退以保障项目推进,但金某某担心腾退后地上种植物无补偿,拒绝配合腾退,直接影响高铁项目后续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租金。
三方聚合力:多元解纷显担当
案件受理后,吴中法院联合多方力量接力调解。
人大代表牵头调和,搭建信任桥梁。人大代表结合基层治理经验,从“社会公益优先、兼顾个人与集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先向双方解读通苏嘉甬高铁对区域发展的长远价值,既说明项目对村集体和村民的利好,也理解金某某对种植物补偿、经营损失的担忧。通过共情沟通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跳出“个人与集体对立”的思维,聚焦保障公益与减少个人损失进行协商,为后续化解打牢信任基础。
承办法官专业释法,明确方案方向。承办法官围绕法与理,向双方清晰阐释租赁合同期满腾退、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相关权利义务,同时结合金某某的生存需要与村集体的收益需求,提出“高铁沿线腾退+非涉铁区域续签合同”的思路,既守住法律边界,又为平衡双方利益提供可行方向。
调解员梳理焦点,推进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员跟进梳理核心诉求,明确金某某“怕投入落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集体收益、促公益落地”的顾虑,将问题聚焦到“补偿、腾退、租金、续签上。随后协助双方逐项对接细节,推动问题从对立转向具体解决。
共赢促发展:服务大局善作为
在人大代表、法官和调解员协同推动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金某某自愿腾退高铁沿线租赁土地,全力配合重大项目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其支付种植物合理补偿,双方续签非高铁沿线区域租赁合同,同时敲定拖欠租金的支付方案,所有争议一次性化解。
该案的实质性化解,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一方面,案涉土地顺利腾退,保障了重大交通项目有序推进;另一方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拖欠租金,金某某获合理补偿且经营稳定,有效平衡了集体与个人利益。
吴中法院将持续深化与人大代表的协同解纷机制,让代表职能与司法效能同频共振,以更主动的担当、更务实的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助推基层治理,守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