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同学们亲近自然、体验种植,很多小学校陆续开设了种植课这一素质拓展趣味课程,然而,种植课上,年幼的同学们集中在湿滑的泥地上,拿着工具铲等农具,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审结了一起种植课上发生的安全案件。小学生南南在学校开设的种植课上不慎摔倒造成了脾脏被摘除、八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南南的家长与校方协商赔偿无果后,以校方教学场地存在明显不安全因素、教师管理失责等原因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要20多万元的赔偿费用。审理中,校方的代理律师坚持认为,尽管校方对南南的不幸受伤也很同情,但事故是南南自己不慎摔倒导致的,种植课上老师尽到了管理责任,因此学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实地调查了被告学校的种植园,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下,实地测量了栅栏高度、种植园大小等关键数据,并询问了南南的多名同班同学询问事发经过,其中包括一名事发时站在南南身后,亲眼目睹了南南摔倒的同学。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认定,学校未充分考虑到小学生们活泼好动的天性,也未考虑到种植课作为实践性课程的特点,在种植园外设置坚硬材质的、顶部为三角形的低矮栅栏,增加了教学场所的危险性,存在较为明显的过错,同时该栅栏也是导致南南脾脏破裂的重要因素,根据“学校对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也即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学生,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法律规定,酌情确定被告学校承担70%的损害赔偿责任,其余损失南南的家长自负。宣判后,校方律师表示判决于法有据,主动联系南南的家长商谈赔偿款项给付事宜,南南的家长则对承办法官连连道谢。

  法官提醒:

  小学生们天性活泼好动,他们的健康成长需要家长、校方的尽心尽力与齐心协力。少年庭法官在此提醒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开设实践性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课前进行切实的安全教育,任课老师也应全程陪同,出现突发状况后快速妥善处理。家长们在家中也应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孩子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和老师的要求,注意自身安全,有条件的可以为孩子购买保险,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