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和商会,让我们不仅解决了纠纷,还促成了新的合作!”近日,一起跨省反向假冒商标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某电器设备公司在支付60万元赔偿款后,意外成为了权利品牌在新疆地区的代理商,实现了从“侵权方”到“合作伙伴”的身份转变。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得益于“商会+法院”联动调解机制。

纠纷缘起:产品遭“偷梁换柱”

江苏某变压器公司系某变压器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份额。2024年9月,该公司收到顾客反映,自己生产的变压器产品在新疆市场上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产品是他们的,但商标却变成了另一家公司的标识。

经调查发现,某电器设备公司通过正规渠道购入该变压器产品后,擅自撕去原商标,换上了自己的标识,并在新疆地区进行销售获利。

跨省维权:异地解纷的现实困境

面对这起跨省商标侵权纠纷,江苏某变压器公司一度陷入维权困境:异地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执行难度大,维权之路并不轻松。

虽然江苏某变压器公司已完成初步取证,侵权事实初步明晰,

并且已经奔赴新疆协商,但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谈判陷入僵局。

值得肯定的是,某电器设备公司承认侵权事实,并委派专人前来处理此事,调解态度较为积极,为后续矛盾纠纷化解留下空间。

“法院+商会”联动:专业与行业的合力

本案依托法院与工商联建立的联动调解机制,委托总商会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并指派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全程指导。

法官从侵权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指出某电器设备公司的行为系反向假冒商标行为,其擅自更换产品商标标识并销售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为调解奠定扎实法律基础。

商会调解组织则发挥其贴近企业的优势,了解行业特点和企业需求,为双方寻找合作空间。

背对背调解:从对立走向共识

鉴于双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小组采取了“背对背”方式进行多轮沟通。

对于江苏某变压器公司,调解小组帮助其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引导其合理调整赔偿预期。

对于电器设备公司,调解小组则耐心阐释法律法规,从其侵权获利情况分析赔偿数额,并阐释主动赔偿对减轻负面影响、修复商誉的积极意义。

经反复协调,双方分歧逐步缩小,并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合作共赢:从赔偿到合作

纠纷化解了,但法院和总商会未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积极探寻双方合作可能。基于某电器设备公司的区域销售能力与江苏某变压器公司的市场拓展需求,总商会建议将其发展为代理商,并就代理合作具体事项提出方案。

这一建议获得了双方认可,实现了从侵权对立到商业合作的转变。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电器设备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一次性向江苏某变压器公司支付赔偿款60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另就某电器设备公司作为江苏某变压器公司代理商的相关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纠纷得到实质、高效化解,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与商会赠送锦旗致谢。

本案的成功化解,展示了“法院+商会”联动解纷模式在处理涉企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法院提供专业法律支撑,精准界定侵权性质、明晰责任边界,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确保调解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商会立足行业特点,深挖企业潜在需求,推动纠纷从“对抗化解”向“合作共赢”转变,实现“一案解、多方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