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王义燕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审查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次数:94
关于对罪犯王义燕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5)苏0591刑更15号
2025年6月13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591刑初870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罪犯王义燕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苏州市第四看守所以罪犯王义燕患有胃癌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后已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杨刚,0512-66603590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