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罪犯张芸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淮安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263
罪犯张芸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2025)苏0812刑更12号
罪犯张芸,曾用名夏婷婷,女,1985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北京四季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业务经理,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江苏省淮安市生态文旅区中南世纪锦城16号楼2802室。2025年2月17日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张芸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8月12日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现罪犯张芸以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其住院生产病例及新生儿出生证明等材料。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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