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决定对罪犯赵睿琦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赵睿琦,曾用名赵娜,女,1988年8月1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120219880816402X,汉族,大专文化,原安徽友信一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住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世茂天城北区11号楼2单元2804室,户籍地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街道办事处纸坊村永泰街33号。

罪犯赵睿琦因犯非法经营罪,本院于2024年4月23日作出(2024)苏0803刑初46号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二、被告人赵睿琦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七、被告人古计生、赵睿琦、孙有琦、裴政、袁世炜、王国丰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责令被告人古计生、赵睿琦、孙有琦、裴政、袁世炜、王国丰退出剩余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判决生效后,罪犯赵睿琦以其“怀孕”为由,于2025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受理申请后,于2025年7月17日依法移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赵睿琦是否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组织诊断。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9日作出(2025)苏08法鉴审字第00029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罪犯赵睿琦医学诊断为“中孕”。

罪犯赵睿琦系怀孕的妇女,符合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依法可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款之规定,本院拟决定对罪犯赵睿琦暂予监外执行。

现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联系人:贺法官,电话0517-8358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