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杰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次数:103
罪犯徐杰,男,汉族,1986年11月15日出生,大专文化,个体,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五羊路1号37号楼1单元2504室。
本院对被告人徐杰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2025)苏0703民初15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徐杰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徐杰以其患有肝硬化、携带乙肝病毒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之前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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