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罪犯魏礼桥暂予监外执行结果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9-03 浏览次数:266
于2024年6月3日做出(2024)苏0324刑初2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魏礼桥犯诈骗罪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于2025年3月28日立案受理,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委托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魏礼桥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组织诊断并作出法医学审核。
经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苏03法医审字第074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认为罪犯魏礼桥虽患有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脑梗死,高脂血症,颈动脉及锁骨下动脉块,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重度),主动脉樱花伴升主动脉增宽,蛛网膜囊肿。等疾病,所患疾病达到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魏礼桥暂予监外执行。特此公示。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结果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16-80389530,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睢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