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束晓夏,女,1997年7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902199707113066,高中文化,物业,户籍地住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北路310号8幢401室,现居住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盛世豪庭1606室。我院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2024)苏0922刑初394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束晓夏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束晓夏因哺乳期、怀孕,本院分别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7月24日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现罪犯束晓夏因哺乳期于2025年11月14日向我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并提交了相关病例材料。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5-68896023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迎宾大道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