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1113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龄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陈业诚

1994-3-24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年9个月

首次减刑

减刑8个月

表扬3次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