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罪犯高宇博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次数:299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高宇博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罪犯高宇博,男,1994年4月4日,居民身份证号码:220211199404043915,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白山乡段吉村7组。
2023年8月9日本院作出(2023)苏0583刑初588号刑事判决书,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罪犯高宇博以患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罪犯高宇博的情况符合立案条件,于2025年10月31日予以立案。现依法对罪犯高宇博在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接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熊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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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