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罪犯周雪暂予监外执行一案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55
罪犯周雪,女,1991年10月18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汉族。2025年8月14日本院作出(2025)苏0116刑初274号刑事判决书,罪犯周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罪犯周雪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11月13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电话:025-83183876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