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海云(化名桔子),女,1986年12月25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0923198612252140,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镇向阳人家 11 号楼 101 室。本院于2024年12月23日作出(2024)苏0922刑初544号刑事判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其判处刑罚。现罪犯吴海云因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96023(刑庭)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