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楼盘销售,如今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推出“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只要能成功推荐他人在该楼盘购房,即可获得购房款对应比例的佣金。然而在这诱人口号的背后,佣金拖欠纠纷却频频发生,进而引发推荐人维权。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开发商拖欠佣金的案件。

2024年,某房产公司开展全民经纪人活动,陈小姐通过房产公司微信小程序注册成为全民经纪人,并推荐其朋友顾某、李某分别购买了一套该楼盘的房屋。顾某、李某与房产公司完成网签合同并付清了全部购房款。根据全民经纪人协议约定,陈小姐可获得推荐奖励佣金共计40000元,但房产公司却迟迟未能支付佣金。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房产公司推出的“全民经纪人”活动,其宣传内容具体明确,当推荐人按全民经纪人协议完成推荐购买后,房产公司必须履行支付佣金的义务。房产公司认可陈小姐推荐成交的事实,却以资金紧张、需要内部审核为由拖欠佣金违背契约,故判决房产公司全额支付佣金。

法官说法:对于参与推荐购房活动的个人而言,法律是保障其权益的坚实后盾。在今后参与此类活动时,务必树立证据意识,完整保存活动宣传材料、报备记录及购房成交证明等重要资料。当出现佣金拖欠情况时,应果断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诚信经营不仅是法律的基本要求,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试图通过模糊条款、内部审核等不当手段规避佣金支付责任,不仅违背商业道德,也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唯有恪守契约精神,建立透明规范的营销机制,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