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周翔,男,1981年1月14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1084198101141515,汉族,江苏省高邮市人,初中文化,无业,住高邮市珠光锦苑1栋2单元2506 室,户籍所在地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奥林村五组160 号。曾因犯开设赌场罪,2021年1 月25 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二百元;2023 年5 月18 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与原判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二百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六千二百元。

本院于2025年7月16日作出(2025)苏1084刑初183号刑事判决,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与前罪所判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二千六百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二千六百元。现罪犯周翔以“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流程》的规定先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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