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苏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次数:257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3)苏0509刑初2179号刑事判决书以苏娟犯组织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七万三千六百元。现罪犯苏娟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举报电话0512-63983975或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2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