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卞绍祥等76人减刑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5-11-03 浏览次数:27
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对以下76名服刑人员裁定减刑,并将相关材料呈报我院审核。我院已于2025年11月3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本院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卞绍祥等76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中相关提请减刑建议书]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3日-11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本院审判监督庭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府南路1号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