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被告人谢吉利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5)苏0508刑更18号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谢吉利,女,2005年12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20324200512180240,仡佬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贵州省正安县谢坝乡马南村马南阡组。

2025年10月27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08刑初609号刑事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谢吉利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被告人谢吉利以其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已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鞠法官、季书记员,68856130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