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罪犯唐梓祥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5)苏0508刑更17号

罪犯的基本情况:唐梓祥,男,1998年2月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1126199802062836,汉族,大学本科文化苏州工业园区居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翰林苑2幢1004 室户籍地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西泉镇蒋村许北一组21号

本院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了(2024)苏0508刑初93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唐梓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五百元。判决已生效。

罪犯唐梓祥以有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审查。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已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鞠琳法官、温善书记员,68856127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