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区人民法院对罪犯夏云美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10-27 浏览次数:442
罪犯夏云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7月31日作出(2025)苏0303刑初275号刑事判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罪犯夏云美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后,罪犯夏云美以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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